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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小国的悲哀(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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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兔子病了,_ _二兔子瞧,_ _三兔子买药,_ _四兔子熬,_ _五兔子死了,_ _六兔子抬,_ _七兔子挖坑,_ _八兔子埋,_...“

熙童唱着歌进了沙漠,他准备好好地休整一段时间,等到局势发生了变化之后再卷土重来,歌谣不好听,但是这群土匪却唱的痛快淋漓。

云烨抱着自己的小闺女也哼着歌谣,歌声不错,但是孩子却半点的脸面都不给。依旧哭泣个不停,掀开襁褓自己看了看孩子的胯下,很干爽,没有尿,也没有拉,就是哭个不停,坐在旁边晒玉牌的无舌手里捧着一本书,对孩子的哭泣充耳不闻。

云烨胳膊上有一个深深地压印,这是那日暮咬的,这婆娘想生儿子都想疯了,谁知道生下来之后儿子变成了闺女,这就算是活不成了,无舌说过的,该生男孩的,她总是怀疑有人把她的儿子抱走了,给她换了一个闺女。

熙童骗不了人,自己的小喽啰被人家识破了,把脑袋砍下来从城墙上面扔了下来,熙童捧着人头大怒,指着城头说一旦破城,一定会把所有胆敢抵抗的人全部杀掉。

自己背着横刀攀着城墙的棱角首先就要登城,城池上面的乱石如同雨点般的扔了下来,熙童避无可避,只好狼狈的逃窜了回来。还遭到了城头上的波斯人无情的耻笑。

世道变了,变得不好抢劫了,自从突厥联军进入了小勃律之后,莎栅国的抵抗也变得逐渐坚决起来,往日只要熙童斩掉为首的将领,剩下的人就会乖乖地跪在地上接受抢劫,现在彻底的不同了,也不知道突厥人到底做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现在想要攻破城池比以前艰难十倍不止。

寒辙的处境要比自己好很多,他打着传教的旗号进行劫掠,总有人会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自己虔诚的信教,就能够幸免,往往这样的人死的最快。

木鹿城是熙童最想攻克的城池,只要将这座城攻下来,自己占领的三座城池就会呈品字形护卫住这个三角区之内的肥沃平原,这是可以传给子孙的基业啊。

云烨就在自己身后不足五百里的地方,但是他驻守在碎叶城未曾向前走近一步,如果自己向云烨求援,一定会得到援助的,九娘却不愿意熙童去找云烨,她遭受的背叛太多,总是下意识地对官军心存疑虑,认为他们都是一些只知道生死厉害,不会顾及多少人情的利益动物。

熙童背着横刀站在月夜里,宽厚的肩膀如同一座大山,眼前就是木鹿城,自己已经到了城下对这座城池却没有丝毫的办法。

流寇原本就不该攻城,只能快马驰骋乡里。来无影 ,去无踪,这样就能快乐的抢劫一辈子,很可惜人心总会长草。流寇只要开始有计划地攻打城市,往往就是这些流寇衰落的开始。

熙童自认为英雄,当然想要在西域的乱世里建功立业,除了杀戮。他没有任何能够征服人心的武器。

“去求,老子天生独来独往,用不着向任何人求援,能打则打。不能打就继续流窜,机会迟早有一天会落到老子的头上。”熙童恨恨的说了一句,回到账房就下令撤离。他从刘方身上学到了一招。叫做当机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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