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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 酒是王八犊子(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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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异国他乡,最难就是能有个情投意合的好朋友,李景孝娶了新罗公主后,,还经常请

他到家里去喝酒。

这次李景孝打败了扶桑海盗,心里得意,所以又让下人炒了几个好菜,把好朋友姚广志和几个亲信到家喝酒。

席间,在大家都和差不多的时候,姚广志站起来举杯,说要预祝李景孝升任新罗国大将军,以后好提携提携自己和手下这些兄弟。

这本来是句好话,客套话,恭维话,不料却戳到了李景孝的肺管子上了。

姚广志之前受李牧的派遣,去李景孝那里当卧底,要找机会说服他反叛大梁,向大凉帝国投诚。

但当他找到李景孝后,却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去说。

因为李景孝此时已经找到了落脚之处——新罗王国。

姚广志太了解李景孝这个人了,凡是他不认的理,你怎么说都白扯,急眼了再好的哥们儿他敢砍你脑袋。

所以,姚广志就如同他去找李景孝时说的那样,装着走投无路的样子在他身边当副手。

因为李景孝也知道新罗国王忌惮自己的武力,后悔了。

现在部下一起哄,他脸面上过不去。又因为喝醉了酒,所以火腾就上来了。

不久,李景孝居然在新罗国当了驸马,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儿,还口口声声要反攻大陆,为大梁尽忠,姚广志知道这时候更不能说了。

但他怕李牧等不了那么久,心里也是一顿着急。着急归着急,策反这个工作需要耐心和时机,两样可都不能缺。

姚广志这个人虽然是个中级军官,但性格比较活络,没架子,跟谁都能处到一块去,跟谁都能喝一杯,所以不久就和李景孝手下那伙儿水军搞得很混合,人缘儿很不错。兵士们都很喜欢这个人。因为姚广志出手大方,跟新罗人也很合得来。

新罗人暗地里都说,姚广志比李景孝会办事,识交!

姚广志和李景孝是同乡,又千里来投,所以李景孝并不在意,还把姚广志引为知己,把他当心腹看待,什么事情都不背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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