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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171节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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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唐朝印刷术不如我朝,书坊数量更是远不及我朝,名家的诗词文章,多半也都是抄录,故不存有盗印之罪。

又如那临街店铺,唐朝是里坊制度,而我朝虽也有此法,但已无人遵守,至于究竟该如何规范,又无明文,那宵禁制亦是如此。”

在坐之人,纷纷点头。

里坊制,至今还未给出个具体答案。

朝廷是有明文不允许侵街开店的,但百姓不答应,要不临街开铺,怎么赚钱啊!

现在已经回不去了。

司马光又继续言道:“依臣愚见,唯有引例破律才能够解决这些难题。”

文彦博立刻站出来道:“不可,引例破律后患无穷啊。”

不少人也是诧异地看向司马光。

司马光耐心地解释道:“虽说引例破律是有隐患,但是这些隐患是可以规避的。朝廷可将例文作为律法的补充,律所不及之处,则用例。”

文彦博道:“可我朝一般惯用赦令来弥补律文的不足。”

司马光道:“如这种小官司,也得一一交给陛下过目批示,陛下根本处理不过来。而且,为规避引例破律的隐患,朝廷还可以制定严密的修例制度,每三年修一次,经大理寺、刑部、审刑院汇总修正之后,大则由陛下批示,小则由中书颁布。”

引例破律?他能破法,那我也能破啊。王安石心念一动,立刻站出来道:“我觉得司马学士言之有理啊!”

司马光瞧了眼王安石,岂不知他在盘算什么,心里默默鄙视,我不引例破律,你好像就不会破法似得。

引例破律不是保守派的执政理念,但若不这么做,一来,这大环境也不允许。二来,他不这么做,王安石也要变法,制定法是有滞后性,赦令也慢得很,关键皇帝与王安石还是穿同一条裤子的,只能用例去对付新法。

王安石敏锐地捕捉到司马光的目光,暗道,成天就知道讽刺我,你自己不也一个德行么。

赵顼瞧了他们二人,暗自一笑,道:“此案朕特许开封府引例破律,但是否以为惯例,就劳烦卿制定一份更详细章程。”

司马光道:“臣遵命。”

赵顼目光一扫,道:“另外,朕也有一事要宣布,就是关于祖宗之法。”

该来的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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